光敏反应一年四季都可发生,夏季、野外作业者更应警惕。光敏反应的发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吃过或注射过具有光敏感性的药物、外源性光敏物经皮肤接触;二是接受了一定量的日光照射或者皮肤吸收了一定能量和一定波长的光。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使本来无害的药物可以转变为对细胞有毒性的物质,通过化学反应直接破坏或杀死皮肤细胞。皮肤在日晒后,产生轻度的光敏性反应,症状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
与普通人相比,光敏反应更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因此,这些人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常用的预防措施包括:
1、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光敏性药物。
2、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即停用具有光敏感作用的药物,改换其他治疗原发疾病的药物,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自作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病情。
3、如果服药后晒太阳而出现过敏,需在皮肤较初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立即躲避阳光,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初次发生者要尽量避免日光和其他光线,包括日光灯的照射。
4、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
5、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如果需要外出,可戴上宽沿帽或撑遮阳伞,并涂上防晒霜。
值得提醒的是,与普通人相比,光敏性药疹更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因此,这些人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光毒性反应的损害。对皮肤过敏的人来说,吃药、进食、晒太阳等都要十分小心。